{{ $t('FEZ002') }} 輔導室|
「屏東縣115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獎 勵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友善校園)優秀人員、績優學校 遴選計畫」,歡迎同仁推薦或自薦。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20日臺教學(二)字第1142805194A號 函及教育部「友善校園獎評選要點」辦理。
二、為薦送「115年教育部友善校園獎」評選及表揚事宜,本府 委請五溝國小辦理本縣初選作業。 三、薦送學校及初選單位應審慎查核受推薦人員不得曾有違反 教師法,經議決解聘、停聘、不續聘或資遣之情形。
四、「卓越學校」部分,請確實檢視受推薦學校112年至115年 校園事件處理情形,並填列「校園事件處理情形」欄。
五、薦送程序及名額:
(一)請學校依旨揭遴選計畫備妥遴選表(含相關補充資料)紙 本一式3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於115年4月30日前寄送至五溝國小教導處李燕芳主任(地址:屏東 縣萬巒鄉五溝村西盛路89號、聯絡電話:08-7832285分 機12),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請國中及國小25班以上之學校,務必繳交送件,所送相 關資料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六、為獎勵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友善校園)優秀人員與績優學 校,激勵教育人員全面參與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提升服 務品質,以發揮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之功能,請各校積極 薦送,以落實友善校園計畫之推動。
七、檢附「初選薦送名額一覽表及填寫說明」(含檢核表、薦送 一覽表、遴選表及112年至114年表揚名單、「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預定執行期程」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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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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