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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薦送「115年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遴選 表揚實施計畫」評選,辦理縣內初選歡迎同仁推薦或自薦。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2月16日臺教學(一)字第1142805043A號 書函辦理。
二、薦送程序及名額:
(一)本府組成評選小組,審薦特色學校、績優人員、特殊貢 獻人員、終身奉獻人員及優秀行政人員(初選薦送名額詳 附件),國立小學、幼兒園併案初選。
(二)為深化與擴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生命教育推動量能,本 府至少薦送具特色之學校1所及人員1位為原則。
(三)本計畫相關獎項說明如下:
1、特色學校獎:積極推動生命教育工作成效卓著、具推 動特色且足為楷模者。
2、特殊貢獻人員獎:長期致力於生命教育工作之推展,對生命教育工作政策規劃、執行及推廣具重大貢獻且 足為楷模者。
3、績優人員獎:學校教職員工從事校內生命教育工作或 教學表現優異且足為楷模者。
4、終身奉獻人員獎:長期致力於生命教育之推展人員, 對生命教育工作影響深遠、具重大貢獻且足為楷模 者。
5、優秀行政人員獎:對生命教育政策規劃及執行有具體 顯著或持續性貢獻之各教育主管機關行政人員。
(四)學校應審慎查核受推薦人員不得曾有違反教師法,包含 尚在調查、或經議決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之情 形。
(五)「特色學校」部分,請確實檢視112年至115年校園事件 處理情形,並填列「校園事件處理情形」欄。
(六)就申請遴薦獎勵案件,應從嚴審核,有不實或舛錯者, 應對有關人員按情節從嚴議處;所遴薦人員於教育部核 定前,有職務異動或意外事件發生,應隨時函知本府; 發現有不適宜遴薦之情事者,並應報本府撤回其推薦。
三、報名方式及送件日期:請學校依旨揭計畫及遴選表相關規 定,並於115年3月31日前寄(送)至本縣生命教育中心學校 (萬巒鄉五溝國小)教導處,以利後續初選作業。
四、相關表件格式電子檔案請逕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司網站「重要業務專區/學生事務/業務資料下載/素養教育 專區/生命教育」下載使用(網址:https://reurl.cc /MRRVZW),標題「115年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 員評選薦送表件」。
五、檢附「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遴選表揚實施 計畫」、「初選薦送名額一覽表/填寫說明」及「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初選運作說明與執行期程」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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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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