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40138191號函辦理。
二、旨案據媒體報導,5名大學生同租一層3房,疑似因瓦斯熱 水器安裝位置不當及通風不良,致發生一氧化碳中毒事 故。
三、鑑於入冬後為一氧化碳中毒事件高峰期,為防範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提醒校外賃居學生自我診斷危險因子,以強化學生賃 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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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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