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壹、緣起
我國於108年公布之《國家語言發展法》將「臺灣手語」定為國家語言,並規定「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於國民基本教育各階段,將國家語言列為部定課程」。為賡續培育臺灣手語專業師資,以滿足各教育階段臺灣手語師資需求,爱辦理114年度臺灣手語教學教師第二期培訓及認證計畫。
貳、目的
一、加強培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師。
二、增進臺灣手語課程之教學品質,提升臺灣手語教師之專業知能,落實臺灣手語與聾人文化之傳承。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二、承辦單位: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
三、協辦單位:臺北市萬華區雙園國民小學(北市西區特教資源中心)、新北市中和區秀山國民小學(新北特教資源中心)、臺北市松山區松山國民小
學、國立彰化高級中學、新竹市北區北門國民小學(新竹市特教資源中心)、國立嘉義女子高級中學、國立臺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臺南校區)、國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肆、參訓對象
一、國私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及部分代理教師(視培訓名額錄取)。
二、地方政府主管學校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由縣市政府申請報名(視名額依國私立學校及未辦理培訓縣市優先錄取)。
伍、報名日期、開課人數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6月1日(星期日)。
二、開課人數:共開設10班,每班25-30人為原則。
陸、培訓時間、地點及課程
一、培訓時間:
(一)培訓時程:114年7月至114年12月,實際授課時間依公告課表為主。
(二)課程時數:課程時數為108小時(包含實體課程、線上同步課程及線上非同步課程)。
二、培訓地點:實體課程地點安排於適當地點辦理, 且薦送教師參訓地點以服務學校就近地點為原則。
三、課程規劃:課程包括初級臺灣手語、中級臺灣手語、學科課程(臺灣手語課綱介紹、臺灣手語語法、課程設計、教學方法、聾人文化)。
四、課程內容
(一)臺灣手語課程安排於114年7月開始辦理,課程安排為每週一天(將培訓學員分為A、B兩組,其中A組為星期一上課;B組為星期五上課,詳細分配如 ,手語課程結束後,辦理臺灣手語測驗,通過者續上線上學科課程。
(二)線上非同步課程請學員於課餘時間自行研習。
五、訓後測驗
(一)方式:採筆試、手語測驗及教學演示三項進行測驗。
(二)内容:以本培訓課程内容為測驗範圍。
柒、更多內容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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