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營養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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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使本縣經濟弱勢學生暑假期間「未到校在家無法正常供應午餐」與「到校參與暑假活動之學生能安心用餐」,符合資格之經濟弱勢學生得申請午餐費補助。113年度暑假期間經濟弱勢學生午餐費經費補助說明如下: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3年6月28日(星期五)止。
(二)補助資格:
1、符合112學年度第2學期之經濟弱勢學生
(三)補助天數:
★未到校在家無午餐供應之學生:
補助期間:113年7月1日(星期一)至同年8月29日(星期四)止,共計44天(扣除國定假日、例假日、休假日),計算在家實際天數。
●暑假到校參加課業輔導或學校所辦各項活動之學生:
補助期間:
☆(七年級暑期輔導)113年7月8日(星期一)至同年7月26日(星期五)止,共計15天(扣除國定假日、例假日、休假日)
☆(八、九年級暑期輔導)113年7月8日(星期一)至同年8月2日(星期五)止,共計20天(扣除國定假日、例假日、休假日)
以學校辦理課業輔導或學校所辦各項活動計算實際天數。
(四)供餐方式:
★未到校在家無午餐供應之學生:
符合飲食衛生規範業者提供午餐,領取方式由學校發放餐卷領餐。
●暑假到校參加課業輔導或學校所辦各項活動之學生:
符合飲食衛生規範業者提供午餐,學校代為訂餐或發放餐卷領餐;若經學校代為訂餐,學生得由簽名方式確實領餐。
※※有需求之學生請務必告知導師並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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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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