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index

分類公告 Bulletin Board

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經濟弱勢學生午餐費補助」申請日期:即日起至4/19(星期五)截止。

{{ $t('FEZ001') }} 營養師

{{ $t('FEZ002') }} 學務處|

一、補助標準:申請午餐費補助之經濟弱勢學生需具有:
(一)經本縣鄉(鎮、市)公所證明之低收入戶學生或中低收入戶學生。
(二)學生未持有補助條件相關證明文件者,請導師落實訪視詳細說明經濟弱勢原因(家庭經濟狀況、父母親工作性質、工作薪資、家庭成員..等等)並經學校午餐委員會審核通過後提出申請補助,送府後經由經濟弱勢學生複審小組審核,將經費確實運用在需要的學生身上。


二、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經濟弱勢學生午餐費補助」校內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3年4月19日(星期五)截止
 

三、請轉知家長旨揭款項不得與教育部原住民學生午餐費補助民間捐助其他相關午餐費補助款(如榮民子女申辦營養午餐補助金)等重複申請補助,倘經查重複或浮報者應予繳回。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4-15|

{{ $t('FEZ005') }} 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