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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公告 Bulletin Board

屏東縣家庭教育輔導團設置要點及遴選辦法,請有興趣的老師踴躍參加!

{{ $t('FEZ002') }} 輔導室|

一、為推展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與社區,從事家庭教育課程、教材設計及活動推廣,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八條規定,設置屏東縣家庭教育輔導團。歡迎本縣所屬有意願之校長、優秀教師及家庭教育實務工作者踴躍參與遴選。


二、遴聘為本團團員者,聘期為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惟112年3-7月為本團團務之籌備期間,須配合本縣家庭教育中心業務規劃參與團務籌備會議及研習課程,俾利團務順利運作。


三、請有意願參與之學校教育人員於112年3月1日(三)前備妥報名表件,以郵寄方式寄至本縣家庭教育中心(900屏東縣屏東市華正路80號)參與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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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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