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註冊組
{{ $t('FEZ002') }} 教務處|
校內收件截止日為9/24(五)放學前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就讀國民中學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成績達乙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每人新臺幣 3,000 元。
(二)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
1、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本署辦理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者。
2、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申請獎學金,第 1 名新臺幣 10,000 元,第 2 名新臺幣8,000 元,第 3 名新臺幣 5,000 元,第 4 至 6 名或佳作新臺幣 3,000 元。
註1:七年級新生依規定是向原畢業國小申請。【見實施要點:四、(四)】
註2:請有意申請者洽教務處,領取申請表並繳交戶口名簿影本(或一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註3:申請表與實施要點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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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1-09-18|
{{ $t('FEZ005') }} 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