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為推動及強化自殺防治宣導,促進媒體正確報導與民眾心 理支持服務之利用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5年1月26日屏衛心字第1158002353號函 辦理。
二、鑑於自殺企圖個案之個人資料及醫療病史均屬高度敏感性 資訊,前開資料之利用應限於執行法定職務之必要範圍, 並符合原蒐集之特定目的,切勿提供予新聞媒體。
三、衛生福利部持續提供1925(依舊愛我)安心專線24小時免 費心理支持服務,請協助宣導以利民眾於有需求時得以適 時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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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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