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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公告(2025.1.20前)

113年度經濟弱勢學生寒假「未到校在家無午餐供應」或「寒假到校參加課業輔導或學校所辦各項活動」之午餐補助,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2(五)止

{{ $t('FEZ001') }} 營養師

{{ $t('FEZ002') }} 學務處|

一、為使本縣經濟弱勢學生寒假期間「未到校在家無法正常供應午餐」與「到校參與寒假活動之學生能安心用餐」,符合資格之經濟弱勢學生得申請午餐費補助。113年度寒假期間經濟弱勢學生午餐費經費補助說明如下: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月12日(星期五)止。

(二)補助資格:

1、符合112學年度第1學期之經濟弱勢學生

(三)補助天數:

★未到校在家無午餐供應之學生:

補助期間:113年1月22日(星期一)至同年2月15日(星期四)止,共計14天(扣除國定假日、例假日、休假日),計算在家實際天數。

●寒假到校參加課業輔導或學校所辦各項活動之學生:

補助期間:113年1月22日(星期一)至同年1月26日(星期五)止,共計5天(扣除國定假日、例假日、休假日),以學校辦理課業輔導或學校所辦各項活動計算實際天數。

(四)供餐方式:

★未到校在家無午餐供應之學生:

符合飲食衛生規範業者提供午餐飲食,領取方式由學校發放餐卷領餐。

●寒假到校參加課業輔導或學校所辦各項活動之學生:

符合飲食衛生規範業者提供午餐飲食,學校統一代為訂餐,學生得由簽名方式確實領餐。

※※有需求之學生請務必告知導師並提出申請。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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