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教學組
{{ $t('FEZ002') }} 教務處|
請鼓勵具備下列任一條件資格之教師參與培訓:
(一)曾擔任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並具有初階以上專業回饋人才講師資格。
(二)曾擔任國教輔導團員、地方輔導群教師或各縣(市)優秀教師(super教師、薪傳教師)。
(三)曾獲師鐸獎、教學卓越獎、縣市政府或全國性教學獎項之教師。
(四)曾擔任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或曾參與社群之教師或校長。
(五)110年度課程採分階線上課程授課,分別為初階、進階及高階課程,請依據學員之身分選擇課程:
1、社群召集人講師培訓課程-初階班:
(1)課程重點:培養社群召集人之領導力、對話模式及對話技巧。
(2)課程內容:包含線上必修課程(2小時)、線上選修課程(1小時)及線上試講課程(3小時),共計6小時。
(3)課程對象:適合首次參加社群召集人培訓課程之學員。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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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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