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據本縣童軍會110年3月23日(110)屏童理字第110015號函辦理。
二、活動時間、地點:110年5月1日(星期六)於屏東縣屏東市民和國小辦理。
三、同意本項活動全程參加人員予公(差)假登記,並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核實補休1日,惟課務請自理;非縣屬學校建請比照辦理。
四、全程參加教師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
五、檢附實施計畫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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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4-08
{{ $t('FEZ014') }}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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