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0年3月11日師大資院字第1101005812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學年度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實施注意事項伍、實施規定七所定,各校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應定期參加該署指定之分區輔導會議及回流教育,並請各辦理學校惠予各校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公假出席相關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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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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